关于开展2015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2015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现就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2015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驻长部队和中省直单位及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对象主要是从事科学、技术、管理、技能、农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已享有下列荣誉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央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拔尖创新人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高级专家)、市级拔尖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优秀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已申报本年度拔尖创新人才不可申报2015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015
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选拔工作时间紧迫,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好推荐材料,务必于2015年10月13日下午3:00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到人事处(教学综合楼1004室),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联系人:孔祥营
联系电话:86168488
电子邮件:6342059@qq.com
附件 1. 2015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3. 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人 事 处
二○一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