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和掌握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工资和用人计划,负责人事编制管理工作。
二、负责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和转正、定级以及教职工的调配工作。
三、组织做好全校教师和一般干部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
四、负责高层次人才荣誉称号的选拔推荐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工作及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七、负责建立全校各项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八、根据上级下达的劳动计划,严格掌握工资基金和奖励基金的使用,做好各类劳资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保险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的通知、审批手续,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教职工工伤的认定、评残及医疗等相关事宜。
十一、负责全校聘用人员的合同签定和工资的核定工作。
十二、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十三、负责待聘人员的管理及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各部门劳动纪律的实施及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办理准假权限内的教职工请假、休假、销假等事宜。
十五、负责全校客座、名誉(兼职)教授的聘任工作。
十六、负责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