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号)》的有关规定,报考我校英语专业教师岗位需进行加试(笔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报考我校英语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填写回执(见附件)确认是否参加加试,以便我校制作准考证,请考生将回执手写填好后扫描或拍照,将照片版的回执于2017年9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ccsfdxrsc@126.com。
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13日上午8:30—11:00,领取地点在我校教学综合楼10楼1015室。代取准考证需携带考生本人和代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领取准考证时将通知面试时间及面试内容,请参加笔试人员务必按时间领取准考证。
四、其它事项
以传真方式报名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7届应届生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报名表原件;
5.照片三张(一寸)。
附件:回执单
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