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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从教30年教师名单和2018-2019学年获省级以上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情况的通知

2019-07-04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上报从教30年教师名单和2018-2019学年获省级以上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情况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1.截至2019年8月31日我校在编在岗且从事教学工作30年的教师。

2.本次荣誉称号统计的范围为2018年9月1日至今,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给我校集体或个人的荣誉称号。

3.学生和退休人员获誉称号不统计。

4.学生工作、科研成果、教学类获奖的集体或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统计,不用上报人事处。

二、具体要求

1.所填报的荣誉称号必须附有相关的文件或荣誉证书复印件(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于2019年7月10日中午11:30前,将填写的相关表格(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及佐证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到人事处。

3.本次荣誉称号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材料报送地点:教学综合楼1014室

联系电话:86168189

附件:1.从教30年教师名单

     2.集体或个人获得荣誉称号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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