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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号公告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2-08-25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依据招聘公告,本次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以及方式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27日(本周六)上午9点-下午15点。

(二)资格复审方式:复审佐证材料扫描后合并至1个PDF文件报送,文件以岗位+岗位代码后3位+姓名,如“辅导员1+001+张某某”命名发送至ccsfdxrsc@126.com邮箱。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佐证材料严格按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原件待面试时审查。

具体复审内容如下(请按以下顺序扫描材料):

(一)本人准考证;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

(三)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五)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其中,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聘书(需体现出满足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的学生干部职务、级别、聘期或辅导员助理职务以及聘期);

(七)2年及以上高等学校或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限于报考岗位代码2209007005001,2209007005002考生),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八)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限于专项招聘岗位的2020或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其他

(一)按照《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7号)》的规定,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资格复审联系人:孔老师,宋老师。

(三)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31-86168537。

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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