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经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初审合格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6月25日(本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长春师范大学教学综合楼1015室(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线677号)
三、资格复审内容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具体复审内容如下:
(一)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报名表;
(二)二代身份证;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其他
(一)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
(二)复审结束后,学校会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对复审合格人员发送面试通知单,考生收到通知应签字确认。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联系人:孔老师、宋老师、孙老师。
(五)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31-86168537。
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