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经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初审合格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7月6日(本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长春师范大学教学综合楼1015室(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线677号)
三、资格复审内容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具体复审内容如下:
(一)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除此之外,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学校出具正规的专业方向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入党志愿书扫描件及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四、其他
(一)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请与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联系,另行告知复审工作安排。
(二)复审结束后,学校会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对复审合格人员发送面试通知单,考生收到通知应签字确认。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联系人:孔老师、宋老师、孙老师。
(五)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31-86168537。
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