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填写《长春师范学院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二、申请人需将申请表和《××××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报人事处审批。三、获准后凭《××××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到报考学校研究生院办理报考手续。四、被录取后,应携带《录取通知书》及时到人事处备案,签定协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五、毕业后,及时将学籍、学位材料转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认定后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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